《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》已经2025年6月13日国务院第61次常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关于义乌全球数贸中心(市场板块)创意潮流玩具行业、护肤及医美用品行业商位选择定位有关事项的通告(第6号)
关于义乌全球数贸中心(市场板块)护肤及医美用品行业招投标中标结果的公示(第5号)
关于义乌全球数贸中心(市场板块)创意潮流玩具行业招投标中标结果的公示(第4号)
义乌全球数贸中心行业知名企业招商通告
关于义乌全球数贸中心(市场板块)创意潮流玩具行业、护肤及医美用品行业商位招投标的通告 (第3号)
根据《关于义乌全球数贸中心(市场板块)婴幼童成长用品行业、护肤及医美用品行业招商报名的通告(第1号)》,对生产(销售)本次招商行业的生产企业、贸易企业、电商企业、商城集团所属市场内经营户的报名资格进行了审核。现将审核结果公示如下:
关于义乌全球数贸中心(市场板块)婴幼童成长用品行业、护肤及医美用品行业招商报名的通告 (第1号)
2025年6月20日,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10号国务院令,公布《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日前,司法部、税务总局负责人就《规定》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。
关于义乌全球数贸中心(市场板块)时尚珠宝行业商位选择定位有关事项的通告 (第5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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